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有关规定,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珠海市金湾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共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珠海市金湾中心医院)由广东省人民医院全面托管的三级综合性医院,是珠海市和金湾区重点民生工程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发展定位为“强专科 大综合”。
医院总体规划1200张床位,一期现开放床位数560张,二期规划床位数800张。医院于2016年9月30日落成揭牌,2017年7月1日全面开科运行。目前,医院开设门诊110个,其中专科门诊49个,专病门诊61个;现有职工70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78人、中级职称295人;博士8人、硕士128人。
医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为患者服务”为中心,秉承“厚德、精医、仁爱、卓越”院训精神,矢志践行“救死扶伤、治病医人”的天职,依托省医医疗资源优势,心血管、急危重症等重点品牌专科由省医延伸管理,有效填补区域三级医院和重大医疗科研项目空白,迅速补齐急危重症救治和基层医疗能力短板,建立完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有力拉动省级优质医疗资源向珠海西部集聚。医院以先进的医疗流程设计理念对标国际视野,建立独特的急诊双通道、十米半径一站式抢救单元,致力于胸痛中心、脑卒中中心、创伤中心、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五大中心”建设,积极打造立足金湾、面向珠海、辐射粤港澳大湾区的西部医疗高地。
目前,医院已成功创建标准版胸痛中心、防治卒中中心、省三级创伤中心,国家标准化代谢性疾病管理中心(MMC)、肺栓塞和深静脉血栓形成防治能力建设项目达标单位(VTE防治中心)、基层版心衰中心、基层版房颤中心;被确定为广东省第一批国家呼吸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哨点医院、珠海市金湾区慢性呼吸疾病防治中心(广东省第一批县级慢性呼吸疾病防治中心)、广东省第二批县(区)级心血管病防治中心、广东省儿童友好医院,金湾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重救治中心;急性上消化道出血救治快速通道救治基地等。医院心血管内科、急诊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普通外科、消化内科、骨科7个专科被评为珠海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见文末二维码。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并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可以报考,具体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
录用人员为医院合同制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医院薪酬制度执行,医院依法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年龄、学历、职称、工作资历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医疗卫生岗位工作。
5.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违反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被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的;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各类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核(根据岗位需要设置)—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其中,资格初审由医院采取网络方式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一)报名与审核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113.106.251.10:8070/service/zhaopinFront/inviteJob.html报名,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须同时上传资格初审需提交的材料图片或照片。本次招聘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考生须符合岗位所需学历学位、注册有效的执业资格、专业、年龄等要求。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8:00至2026年4月22日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材料
考生须将以下材料扫描成清晰可辨的图片或PDF格式文件上传:
(1)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毕业的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
(4)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考生提供规培成绩合格证明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在培证明);
(5)岗位要求具备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包括医院等级证明截图、社保清单和劳动合同(工作证明)。
(6)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材料均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
(四)资格初审
医院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初审结果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反馈。考试相关事宜在医院官网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五)考试
各岗位考试方法详见《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珠海市金湾中心医院)2026年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表》。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医疗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测试专业知识和医疗法规;行政后勤类岗位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相关知识。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医院官网或官方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医疗专业技术岗位重点考察专业技能、临床思维和应急处置能力;行政后勤岗位重点考察专业技能、应急处置能力和服务意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技能操作考核(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技能操作考核以实际操作测试、工作情景模拟等测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考生临床工作能力水平。
采取“笔试+面试”考试方式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核”考试方式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技能操作考核成绩×3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采取“面试”考试方式的岗位有综合成绩并列者,以面试主考官的分数高低确定名次;其他岗位有综合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考官的分数高低确定名次。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医院官网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及岗位适配度等,重点核查考察对象学历学位真实性、执业资格有效性及有无违法违纪记录。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的,经医院核实不符合录用资格的,取消拟录用资格;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办理录用手续。
(一)以非学历专业报考的,须提供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考生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按照该专业名称及其在目录中对应的专业代码进行报考。
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初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由医院参照国内相应专业标准,结合实际判定是否可以报考。
(三)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入职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聘护士岗位的应届毕业生须在入职前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确保能进行护士执业注册。
(四)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生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以上材料请备好原件待查。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2.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4.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5.拟录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6.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7.试用期表现不合格的;
8.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录用的。
(七)因以上情形之一取消录用出现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八)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635533、0756-7635534(人力资源部),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和14:30-17:30;监督电话:0756-7635555(纪检监察室)
定 2026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2026.4.15(公告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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